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失怎么登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失,按以下登报流程办理登报挂失:
1.电话/微信免费咨询登报老师,拟定登报内容;
报社登报电话:4006055150
报社登报微信:dengbaozs
2.根据报社要求,提交登报所需材料;
3.登报老师提供通用登报模板(客户也可自行提交登报内容),登报老师审稿确认刊登报纸;
4.经办人确定登报内容及相关报纸,支付登报费用;
5.客户提供具体地址及电话,邮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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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失登报模板:
XXXX学校不慎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声明作废。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失登报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拍照。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1、补发登记证书申请书(必须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登记证书补办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登记证书补办时需提供,原件,遗失除外)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如遗失,证书丢失的需到市级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办理补发证书时应附上已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4、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丢失登报有效吗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失办理登报时,必须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民政)问: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丢失如何办理?
(1)证书丢失的,应当及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2)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报告、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正副本只丢失一个,把另一个证书交回到登记管理部门补办(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自己来办理,则携带本人身份证,不用授权委托书);
(3)登记管理部门重新打印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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