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证书(ship certificates of inspection)是验船机构对船舶进行技术检验后签发的证明文件,简称船舶证书。其作用是证明船舶结构、船舶载重线、船舶稳性、抗沉性、吨位、舾装设备、消防设备、起货设备、主辅机械设备、锅炉和受压容器、电气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信号设备符合有关国际公约或船舶规范的要求。船舶检验证书可分为国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和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登报联系方式_船舶检验证书公告登报_船舶检验证书登报热线
船舶检验证书遗失登报电话:400 6055 150
船舶检验证书登报微信:dengbaozs
船舶检验证书遗失声明_船舶检验证书声明公告_船舶检验证书挂失登报
船舶检验证书遗失登报模板:
XXX有限公司不慎将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遗失,船名:青X26,船检登记号:2022XXXX0526,特此声明作废。
XXX有限公司
202X年XX月XX日
船舶检验证书丢失为什么必须登报声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1993.2.14)第七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
(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
(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
船舶检验证书如不慎遗失,须向主管单位报备并在市级以上媒体登报挂失。
船舶营运检验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一)营运船舶检验申请表原件
(二)船舶检验证书原件
(三)船舶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必要时)
(四)其它有关涉及检验申请的资料(必要时)
船舶其他相关证书包括:个人船舶证书、船员服务簿、油轮船员特殊培训贴花、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职务适任证书、光船租赁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IC卡、船舶签证簿、船舶检验证书、消防培训合格证、船员适任证书、安全配员证书、船员违法记分卡、海员健康证书遗失、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书遗失都可以登报挂失。
行业公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船舶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及船舶检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船检〔2021〕269号 2021年12月28日
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管理工作,现将船舶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及船舶检验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的船舶检验业务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核定的范围实施,原则上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国内船舶的建造检验(包括重大改建检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籍国内船舶的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国内船舶的检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国内船舶检验等。
二、船舶检验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依法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在相应检验有效期内有效,可以作为有关单位在实施海事监管及办理行政审批时的依据。
三、渔业船舶检验业务范围及船舶检验证书管理按照《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船舶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