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波晚报官方微信一条有关宁波试点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的推文,引发广泛关注,阅读量已10万+。
“带押过户”,简单说,就是二手房东有按揭贷款还没还清,原来必须借用买家的首付款或者自行筹集资金结清贷款后才能把房子过户给买家,现在则可以不用提前还贷就能办过户手续了。并且,买家的按揭贷款手续也在这个过程中一并办妥。
据本土南天房产方面的统计,目前宁波二手房市场上挂售的二手住房中大概60%是房东贷款没结清的。“带押过户”的实现,显然直接利好二手房东。
同时,按一直以来宁波二手房交易的惯例,买家的首付款通常是先付给房东,房东会拿去提前还贷,这里面就有一个风险——万一房东在外面有债务,刚结清贷款房子就被债主申请司法查封了,那买家就可能“钱房两空”。现在“带押过户”就可以避免这种风险。
来自不动产登记中心方面的消息说,只要房子的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同意(这里只指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权),全市范围内的二手住房完成“带押过户”登记手续,都不是问题。
那么,目前宁波有哪些银行已经在开展“带押过户”业务了?在办理“带押过户”过程中,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宁波晚报记者今天咨询了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中介机构、银行等,得到如下信息,大家仔细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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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房产中介机构反映,目前工行、农行、建行、宁波银行等银行,都已经有成功办妥的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的案例。
其他银行能否办理此项业务,还需二手房买卖双方咨询银行。
除了类型最多的二手房东有未结清的按揭、买家需办按揭这种情况,房东无按揭贷款但有抵押贷款的情况,像南天房产也有过成功办理的例子,只是手续会复杂一点。
另外,如买家的按揭贷款金额小于房东未结清按揭贷款金额(比如买家按揭50万元、房东则还有100万元按揭没还清),以及房东有按揭、买家付全款的情况,房产中介机构也已有“带押过户”成功案例。
但不是所有的二手房交易都可以“带押过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前各大房产中介机构成功办理的“带押过户”业务,要么是二手房买卖双方的按揭贷款是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个网点的(即抵押权人是同一个),要么是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网点的(不是同一个抵押权人),跨银行的成功案例还没有——比如房东按揭贷款在工行、买家按揭贷款要办在建行这种的。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因为“带押过户”可以不用买家先付首付款给房东用于提前还贷,出于交易安全考虑,目前房产中介机构在办理“带押过户”业务时候,一般都要求买卖双方办交易资金监管。
还有,买卖双方是公积金贷款的,包括组合贷款,目前暂无法办理“带押过户”。
此外,如果需要按揭贷款的二手房买家征信等有问题、批不出按揭,这意味着“带押过户”的基础就不存在了,银行方面也不会同意“带押过户”。
所以,一笔二手房交易能否办“带押过户”,事先还应去银行咨询清楚。
10月1日起,宁波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方便缴存职工了解相关情况,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Q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调整是否需要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吗?
遇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时的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即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人无需重新办理手续。Q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未到期的,贷款利率调整是否需要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吗?
遇贷款利率调整时,借款人无需到银行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人无需重新办理手续。Q申请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申请组合贷款的,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即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且未结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发放贷款;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借款人也无需重新办理手续。商业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商业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74-12329。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