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疆将全面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版)。
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采用五级分类法,其中,第一级分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每类下设第二至四级分类,第五级为医疗服务价格终极项目,共计4445项5737条。
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是在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及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2017版)》基础上制定的,为患者和医院查询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提供规范统一、方便快捷的数据来源,为加强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监管提供依据,更好保障群众医疗权益。
此次修订集中梳理现行有效的医疗服务项目,并针对项目名称错误、内容重复、项目缺失等问题进行勘误。其中,修订项目名称24项,方便医疗机构和患者理解。
全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新版目录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和说明提供医疗服务和收取费用,并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得擅自增设新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做好统筹指导,各医疗机构将严格按照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和指导,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