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消息:近日,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办理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周政办〔2023〕43号)文件要求,现将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购房时间认定是指从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以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办结时间为准;契税缴纳时间认定是指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以备案日期为准)。毕业证时间认定以受理时间为准三年内新毕业的本科生及大专生。二孩、三孩成年时间认定以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1.受理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厅购房补贴窗口。
2.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指南
1.《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可在窗口领取,一式三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购房者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银行卡(储蓄卡)复印件一份(一类银行卡);
6.二孩、三孩户口本及出生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7.学历补贴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认证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
8.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1.申请
申请人须为购房者本人,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需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在购房补贴窗口领取《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进入初审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备。
3.审批
经审批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审批人签署意见,进入核发程序;不符合条件的,注明理由并退还其申请资料。
4.契税补贴发放
待审核完毕后依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逐一发放。
来源: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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